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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通知和2023年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编辑:李华   时间:2023-05-04   点击数:

  请获批2021年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于5月8日前提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附件3)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研究报告、成果简介、鉴定或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可延期12个月提交。


2023年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指南

一、设立宗旨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央民族大学,于2020年年底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建立。为提升实验室科研创新能力建设,本实验室设立自主课题,用于支持与本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并鼓励交叉学科研究。

二、2023年拟资助研究方向

实验室围绕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高层次、跨地区的科学研究,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生态系统生态学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植物生态学和植物生态适应对策、可持续生态学与环境治理技术、民族生物学与生物多样性管理技术等。自主课题拟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理论创新或解决重要生产实际问题的研究课题。本年度支持5~6个课题,每个课题支持力度为3~5万元左右。

本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为:

(一)民族地区的生态系统生态学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研究

森林生态系统营养级结构,生态系统中植物、动物、微生物的多样性特点及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湖泊生态系统保护、富营养化问题,草原生态系统氮循环等;文化景观的形成、对生态系统演变的影响;人类活动、气候变化等共同作用下的生态问题;生态安全的理论与实践,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民族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生物资源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等。

(二)民族地区植物生态学和植物生态适应对策研究

荒漠地区植物与干旱环境关系的逆境生理生态与分子机制;荒漠孑遗植物(如沙冬青等)的生态适应与进化机制;荒漠灌木植物种群结构与分布格局、植物群落组成、植被恢复和沙漠化防治;高寒地区、高海拔山地以及热带雨林环境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植物适应环境的生态对策,植物适应环境胁迫的分子生态学,民族地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与生态恢复对策等。

(三)民族地区可持续生态学与环境治理技术研究

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相应的监测与评价技术;能源利用变化背景下高原城市生态环境变化监测与潜在风险评估;干旱区绿洲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生态风险评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导致的水污染控制新技术;废渣废物的绿色处置技术;矿产资源高效节能输送技术,矿产资源生态友好型开发技术等。

(四)民族生物学与生物多样性管理技术研究

中国各民族传统生态知识发掘;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和编目;生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传承、利用和惠益分享政策;生物资源传统利用知识和技术的挖掘,生物资源利用价值的新发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的新技术手段等。

三、资助对象

1.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环学院)所有固定研究人员和团队。

2.中央民族大学其他院系科研人员。

、申请与立项

凡申请自主课题者须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申请书》(附件1),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于2023年5月15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并同时以书面形式(一式五份)提交本实验室联系人。

2023年5月30日前,由重点实验室自主课题组织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然后由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纳入资助计划。课题获实验室资助后,课题负责人与实验室签订课题任务书(附件2),课题的立项阶段完成,进入实施阶段。

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研究内容不属于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

3)明显缺乏立论根据和前期工作基础,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或难以确定申请人能否按期完成课题任务。

4)有本重点实验室支持的自主课题未结题。

五、实施管理

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需变动,申请人须在结项半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课题研究期满,须在2个月内提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附件3),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研究报告、成果简介、鉴定或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可延期12个月提交)。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结题时间前一个月向实验室提交书面说明。

自主课题评审委员会将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对完成课题优秀者,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办公会批准可给予滚动支持。

六、成果管理

获得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要求以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在自然科学中文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SCI/SSCI/CSSCI检索论文1篇,并按规范标注。

署名和标注的规范字段为:

1.实验室中文名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中央民族大学);实验室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Minority Area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2.署名单位书写格式:“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英文格式:“Key Laborato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Minority Area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Beijing 100081,China”。

3.经费资助书写格式:“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中央民族大学)自主课题资助(编号)”,英文格式:“Supported byKey Laborato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Minority Areas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No. )”。

七、经费管理

1.获得立项资助的自主课题,课题负责人需在批准额度内执行经费,超出批准额度的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课题经费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执行60%,在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

2.经费报销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重点实验室经费支出审批单》,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日常差旅费报销单》、《中央民族大学财务报销支出明细单》等相关报销单(遵照中央民族大学财务报销程序),先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字,再请院长签字。

2)课题负责人取回已签票据和指标单后,自行报账。

3)报销后将最终实报金额报送重点实验室秘书,存档备案。

3.课题结题验收前,课题负责人需向实验室上报课题经费支出说明。课题负责人需严格遵循课题计划任务书安排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华

电子邮箱:lihua@m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邮编:100081

九、附则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对本指南细则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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